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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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”,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事关社会公共利益。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以“公·检为贺 益·心为兰”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为抓手,紧扣“检护民生”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部署要求,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,以高质效公益诉讼履职助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守护人民群众“脚底下”的安全。
服务乡村振兴,铺就村民平安路。每年春耕秋收时节,对乡村主要道路开展常态化巡查,针对村民乱占道路晾晒粮食、停放农用车、堆积农用物资的问题,充分运用“磋商+检察建议”的方式,督促清理占用公路 4000余平方米。同时,在田问地头向村民宣传公路管理法律法规,劝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公路晒粮等行为的危害,自觉维护正常交通秩序,做公益保护的参与者。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,以“我管”促“都管”,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,与相关部门合力推动乡村道路路灯杆倾斜、路面钢钉裸露及桥梁安全等问题的整治,推动“公·检为贺 益·心为兰”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深入人心、惠及人民。
助力城市创建,畅通市民出行路。紧盯民生关注度较高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,积极对县区主要道路进行实地勘查,发现多处路段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路面破损坑漕、凹凸不平问题,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安全,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责任部门开展道路、桥梁破损、塌陷排查统计,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,督促维修破损、塌陷路面5600余平米、维修危桥 4座,为市民安全出行、幸福出行扫清了障碍。以防事故、保安全、促畅通为核心,针对路灯杆倾斜、弯道路口、Y型路口、沟渠路口等特殊路段未安装护栏、爆闪灯、标识标牌等安全隐患问题,督促相关部门设置交通信号灯1处、安装维护道路交通设施4处、维修倾斜路灯杆134个,为车辆行车安全和群众出行安全系上"安全带”。
依托数据分析,点亮道路信号灯。借助交通事故数据,进一步分析锁定事故多发、频发路段,并通过走访调查发现,沙海路与礼贤街路段小区林立、学校集中且餐饮、商超等商户密集,因未设置交通信号灯,上下班高峰期及学生上下学时段交通秩序混乱致事故频发。为进一步改善通行条件,提高居民出行体验,督促及时安装信号灯,有效缓解该路段通行压力。在办理X108县道某公司门口路段缺少交通信号灯存在安全隐患一案时,经调查了解到该公司员工达2000余人,在上下班高峰期,交通压力加大,且大型货车密集通过,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,通过专家咨询方式引入“外脑”,从交通信号灯设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及整改经费等各方面深入交流、充分论证后,进一步推动问题解决,“点亮”企业员工、货车司机通行路。
群众利益无小事,一枝一叶总关情。下一步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聚焦民生急难愁盼,积极能动履职,持续推进“公·检为贺 益·心为兰”公益诉讼品牌建设,深耕重点领域、重点人群,执“检察之笔”答好“检护民生”“检察护企”答卷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,为建设平安贺兰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。